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明确:①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、商业营销,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②处理生物识别、医疗健康、金融账户、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,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③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,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。
大数据杀熟 拟立法禁止
原标题:个人信息保护法来了
记者/白阳、刘硕 海报设计/贾伊宁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或资源,均来自互联网分享。本站不参与制作或存储,内容仅用于互联网爱好者学习和研究,如不慎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及时联系站长处理删除。敬请谅解!
评论(0)